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对原材料的要求:1、水性涂料:清漆,检验要求: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,≤220g/L,检验标准:GB23986;色漆,检验要求: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,≤160g/L,检验标准:GB23986。2、粘胶剂:检验要求:总挥发性有机物,≤100g/L,检验标准:GB18583。
认证申请方需提供一年内本公司送检并符合要求的上述原材料报告(带“CMA”标志),如果本公司没有符合要求的报告,可提供原材料生产厂家的带“CMA”标志的检验报告。
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需对成品家具“总挥发性有机物”进行检测,检验要求:总挥发性有机物,≤0.3mg/m3;检验标准:GB/T35607-2017。
如果认证申请方能提供一年内带“CMA”标志的成品检验报告,认证过程中可采信其报告,如果不能提供需按标准进行抽检。
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的认证单元划分: 1、木家具;2、金属家具;3、竹藤家具;4、塑料家具;5、钢木家具;6、钢塑家具;7、玻璃石材家具;8、软体家具;9、其他家具(请列明),共9个认证单元,其他家具的认证单元可以列未明列的家具。
我公司服务的体系认证、产品认证、服务认证共计90余种。
我公司可为全国家具企业服务体系认证、产品认证、服务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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